住建部GB50010-2010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对建筑用钢材市场影响的一些探讨
时间:20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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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势所趋与势在必行
——住建部GB50010-2010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对建筑用钢材市场影响的一些探讨
兰格钢铁网上海站 查攸吟
不久以前,住建部下发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由住建部推出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国家标准(下文将简称为《2010版规范》)即将正式实施。在这部规范中明文规定,建筑工程将优先使用HRB400型热轧带肋钢筋(旧称“Ⅲ级螺纹钢”),而新设计的建筑将不采用HRB400级以下钢筋。
对于业界以外而言,这个即将实施的“2010标准”所带来的影响,可能有限于新闻性的报道和“又是红头文件”一类的感慨,但是对整个中国钢铁行业以及所有与之有关的上下游行业来说,却无异将会是一场“地震”。因为这意味着,曾经乃至现在仍占据多数建筑用钢材市场主要份额的HRB335钢(旧称“Ⅱ级螺纹钢”,俗称“Ⅱ级螺”)的“光荣历史”即将结束。而且,这种即便到现在仍占据市场60%份额的主要建筑用螺纹钢,将会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退出市场……
而就在6月中旬,由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办的,主题为《建筑用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宣传贯彻会在南京闭幕。这一贯彻会以及其所贯彻的这个新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国内螺纹钢生产企业换发钢筋生产许可证的序幕拉开,一轮行业间的洗牌悄然完成。
而伴随这次行业洗牌运动,我国现有的螺纹钢产能将会发生一次根本性的调整,其势必也包含着“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将“Ⅱ级螺”产能转向的重要意义。曾经是“传说中的”和有价无市的“Ⅳ级螺”,即将迎来无限广阔的市场。
新标准的一些前程往事
笔者最近在和一些钢贸商谈及即将实施的新规范时聊了很多东西,期间曾和不少经理人和老板谈到国内建筑用钢材的历史,提到了诸如“地条钢”和“Ⅰ级螺”等现今已快尘封于记忆的词汇。正如上海岑地公司的负责人杨如彦先生对笔者说:
我们老家以前盖房子,最早是将毛竹劈成条,挑选挺拔坚硬笔直的插好,然后浇筑水泥的。以前,哪来现在这么多钢筋,一般连想都不会想的事情。如果有谁盖房子在墙里用了些‘地条钢’,那已经是不得了的事情了——哦哟,盖房子还用到钢筋!”
尽管在上世纪90年代初还被视为“神器”,但是地条钢的缺点也是人所共知的——其成分复杂来源不明,融化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控和规范,浇筑时也不能有效避免公差问题和浇筑时产生的气泡以及混入的杂质。地条钢的出现只是基于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属于初中政治课课本术语所阐述的现象——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地条钢原料易于获取,生产简便,而且起码要比毛竹片来的坚固可靠,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占据着广大的市场份额。然而从严格的现代建筑材料规范的角度来说,这不能算是一种合格的混凝土建筑用材料。
为了规范当时混乱不堪的螺纹钢市场,在1998年,《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标准出台,对钢筋类建筑用钢进行了定义并使之规格化。此后,对地条钢生产作坊和违规使用现象的监管和打击延续了整个上世纪90年代末,直至2002年——为了完全规范当时依然混乱的国内建筑钢材市场,堵住对建筑物质量控制的漏洞、消除事故隐患,国家经贸委出台明确解释,将所有“所有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熔化、在生产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定义为“地条钢”,并严令必须即刻强制淘汰出市场。同时,GB50010-2002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正式宣布实施,强制各正规设计单位在设计建筑物时必须严格执行规范定义和明确的标准。此后,中国的建筑用钢市场才算是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规范和有序时期,国内各新建建筑物的基本钢结构质量也有了起码的保障。
根据标准之后,屈服强度为235兆帕俗称“Ⅰ级钢(螺)”的HRB235热轧带肋钢筋,因为其生产成本并不比相对“高端”的HRB335热轧带肋钢筋要低廉多少,但强度又略显不足,很快便被市场自然淘汰。此后,使用“Ⅰ级钢”的建材,主要为各规格的线材,其旨在捆扎和固定钢筋等承力钢结构件等。《2002版规范》大体形成了延续至今的国内建筑用钢型号框架:
被称为“Ⅰ级钢”的HPB235类高线、普线等线材;
被称为“Ⅱ级钢”的HRB335类螺纹钢、盘螺;
被称为“Ⅲ级钢”的HRB400类螺纹钢、盘螺。
如果不考虑少数超高层建筑物和钢结构体需要大量使用到的型材,上述基本构成了国内建筑用钢的全部,大体可以满足绝大部分民用建筑的需求。而目前即将面临广阔商机和巨大市场的HRB500,尽管其国家标准早在2005年前后就已经被制定出来,但一直处于乏人问津的状态,仅部分必须使用的重大基建工程会有所设计。
HRB500热轧带肋钢筋的显著优势
俗称“Ⅳ级螺”的HRB500热轧带肋钢筋,屈服点高达500兆帕,而抗拉、抗压能力可达420兆帕,相对于普通“Ⅲ级螺”的400兆帕和350兆帕,分别提高了20%和16.7%。然而作为对比的是,我国目前建筑用螺纹钢筋的应用品质情况,对比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日本,还存在明显的差距。目前,我国建筑用钢筋60%采用屈服强度为335兆帕的“Ⅱ级螺”,400MPa的“Ⅲ级螺”及以上钢筋只占30%左右,其中500兆帕“Ⅳ级螺”比例更是不足3%,其中相当部分还仰赖不久前完成的几条高铁线路、京津城际特快以及最近开工的港珠澳大桥的需求。与之对应的是,在2009年以前国内市场对于“Ⅳ级螺”基本依赖进口,有过被因为不能自产而国外钢厂“狂宰”(具体内容下篇将会详细叙述)的惨痛经历。
而关于“Ⅳ级螺”的特性,早在2005年5月河南省建设厅就专门组织过有关科研、设计、施工和质检专家,召开过专门的应用论证会,并特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混凝土规范管理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科技环保部、河南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等单位到会。而这次会议的结论是也是毋庸置疑的——HRB500热轧带肋钢筋具有强度高、性能稳定、安全储备量大、高延性及连接方式适应性广泛等特点,其各项指标完全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标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要求。HRB500热轧带肋钢筋在工程中应用,不仅可明显降低钢筋的用量,还可显著改善梁柱节点中钢筋密集的情况,具有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故HRB500热轧带肋钢筋已具备工程应用条件,推荐在工程中试点应用。
国内市场对于高强度建筑用钢的需求一直存在。2008年前后,一种被称为“抗震钢筋”的改良型螺纹钢产品应运而生,其标识特征为在材质牌号后添加“e”后缀,比如基于“Ⅲ级螺”的抗震型HRB400e和基于“Ⅱ级螺”的HRB335e。抗震钢筋的卖点在于比普通同牌号钢筋更强的韧性和延伸性,其生产的具体工艺,是通过在钢材中添加微量元素改良其机械性能,实现“是钢筋总伸长率不小于9%、是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不小于1.25、是钢筋的实测屈服强度与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不大于1.30”的技术要求。这种改进型建筑用螺纹钢在汶川地震以后一度炙手可热。
然而过渡产品毕竟只是过度产品,虽然它具有较基础型更高的韧性,能够在地震中使用其浇筑的混凝土建筑构造体尽可能保持结构完整性,但从机械性能上来说,普通的HRB500热轧带肋钢筋,其不论是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其“抗震性”都明显优于HRB400e抗震型螺纹钢。
2010版“规范”带来的新市场
自汶川大地震以后,淘汰“Ⅱ级螺”的呼声逐步高涨,然而由于之前市场的客观存在和大量中小企业生产能力和广大贸易商的利益,尽管住建部和诸多设计院全力推动,但“Ⅱ级螺”淘汰的具体步骤一直困难重重。
在《2010版规范》中,住建部要求自此规范正式执行后新设计的钢混结构体,必须使用HRB400以上级别的热轧带肋钢筋。也就是说,俗称“Ⅱ级螺”的HRB335热轧带肋钢筋将从国家标准中遭到剔除,成为不合格品。而就在不久前,住建部还将国内地震带地区新建建筑物的抗震标准,从原来的7级提高到了9级。显然,现有的“Ⅱ级螺”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要求。
尽管对现有的已经、正在开工或者通过审批准备启工的建筑影响不大,毕竟住建部不可能强制要求那些建筑物敲掉重来,确保了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Ⅱ级螺”还能有一定的市场,但其已经处于一种必然被淘汰的过程中,考虑到建筑物建造期限的问题,最多两年后将会基本失去市场需求。
无疑,被称为“Ⅲ级螺”的HRB400热轧带肋钢筋,将填补HRB335热轧带肋钢筋因为《2010版规范》而逐步退市后留下的空间。但值得引起关注的,也是本系列文章将要阐述的内容也由此而来——“Ⅲ级螺”是被作为相对“Ⅱ级螺”更高端的产品而存在,其强度和价格都略高于HRB335。《2010版规范》无疑将使得原来市场上的HRB400顶替HRB335的位置,那么原本属于HRB400的位置将如何来填补?毫无疑问,那就是俗称“Ⅳ级螺”的HRB500热轧带肋钢筋。
尽管和所有规范标准的过渡期完成之前,必然会有大量过渡型号和产品充斥市场一样,HRB400e抗震钢筋会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但是从长远角度来说,占据主导的必然会是HRB500。